广电总局强化整治,严惩违规演艺人员及机构
今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明确表态,全力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涉嫌偷逃税款事件的处置结果。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公司及郑爽因电视剧《倩女幽魂》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严重违规,在申请该剧发行许可时故意隐瞒事实、提交虚假资料,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及《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广电总局作出如下决定:禁止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许可证号:(京)剧审字(2025)第018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节目制作,并立即停止播放其已参与制作的节目。国家广电总局强调,偷逃税款、签订“阴阳合同”、收取“天价片酬”等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破坏行业秩序,挑战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对此,广电总局表示“零容忍”。广电总局将加大对演艺人员片酬的规范管理力度,强化行业监管和团队教育,对违反规定的演艺人员及相关机构将严肃追究责任,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